免责?脑子疼,之前遇到一个咨询,开口就是要百分百,完美的避免被处罚,我看了一眼,都懒得搭理。
要是咨询一下就能无视客观事实,免责。
那还要公安机关做什么,反正有事就找咨询、请律师嘛,那怎么可能还有因******而被处罚的人呢? 而且从法律角度说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明确规定如果没有本人陈述,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,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。
这也就是常说的“零口供”,证据充足的情况下都不在乎你怎么辩解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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